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712001
标    题
姓    名 雷*
性    别
年    龄 58
手    机 133****3569
地    址 洛川
身份证号 61062919**********
身    份 农民
职    务 地主
民    族
发件IP 117.136.25.*
写信时间 2017年07月12日
信件内容 政务大厅二楼复印一张资料收一元钱,是个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有收费许可证吗?钱哪儿去了?是便民吗?街上民营复印不也就收一元吗!多印还可便宜。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政务大厅二楼复印一张资料一元钱一事回复如下:政务大厅复印点是本着惠民便民宗旨设立的由个人经营的服务窗口。政务大厅是政府的工作部门,不具备经营职能,加之我中心办公经费有限,无法长期承担该项免费服务。为方便群众复印打印,经与多名生活困难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和打印复印操作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洽谈,反复比较后认为目前的经营人有一定的创业经营能力,并愿意以市场价的半价驻厅为民服务,因此确定其利用大厅闲置空间设置打印窗口。收费标准已公示上墙,打印复印价格为:复印0.5元/张(A4纸)。该行为为市场行为,对于群众质疑可拨打2697800电话具体咨询投诉。
处理对象 365体育在线上网导航
处理时间 2017年07月14日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3939703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