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凤栖街道办),各便民(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洛川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应急预案》自印发施行以来,有效指导了我县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应急预案》在诸多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按照中、省、市要求每3—5年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结合我县实际,对《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已修订完成,经县政府